西安市雁塔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为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因业务发展需要,经雁塔区政府研究决定,由区人口计生局负责、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协助,面向社会为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医学或相关专业;
2、西安市户口;
3、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事业心强,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4、专业理论扎实、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全面,具有较强学习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二)岗位要求
见附件1
二、提供材料
(一)个人详细简历;
(二)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
(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
三、报名审核
应聘者请持上述应聘材料到雁塔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报名,地址:西安市翠华北路343号雁塔区人防指挥中心5楼(陕西省历史博物馆东北角),报名截止时间2009年8月25日。
报名时间截止后,区人口计生局对应聘者的应聘申请进行审核,组织面试,面试考核结果直接通知本人。
四、聘用管理
(一)管理方式:实行聘用制管理。
(二)试用期限:三个月,试用期间妇科医生、心理咨询师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其它岗位工资待遇为1200元/月。
(三)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由区人口计生局统一管理。
(四)档案管理:聘用人员档案统一委托雁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
(五)聘用期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4000元/月(含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参照西安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标准和管理办法执行,按上年度西安市社会平均工资标准从月工资扣除,委托雁塔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代收代缴。
(六)合同期满需续签合同的,须经考核合格,双方同意,方可续签合同。
联系人:曹伟红、周非。
咨询电话:85268997、85255334。
附件:1.雁塔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所需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表
2.雁塔区计划生育服务站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申请登记表
二○○九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1:
雁塔区计划生育服务站所需聘用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数表
岗位 |
职数 |
准入条件 |
备注 |
妇科医生 |
1 |
中级以上职称、
执业医师资格证 |
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
妇科医生 |
1 |
执业医师资格证 |
有临床经验 |
心理咨询 |
1 |
有资格证 |
兼早教师 |
药剂 |
1 |
有相关证书 |
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
心电图、
B超 |
1 |
有资格证 |
有丰富的临床经验 |